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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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绿化、美化工作的需要和目前校园绿化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,学校决定将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实行整体外包,特制定本招标文件。
一、校园绿化基本情况
1、校园绿化美化总面积10亩左右(含乔木、路树、灌木、草坪、花台、建筑物立面绿化部分)。
2、土壤条件:由于校园建新校区以来,绿化美化一直只做了基础维护维修工作,未做过大规模整改,造成了现在的土壤板结情况较为严重,表现为硬度很大,透水透气性差,土壤有机物贫乏,增加了绿化种植难度。
二、绿化管理工作范围
1、校园内以及校园围墙外一定范围内所有种植物的植保工作。
2、校园内所有花台、花盆的种植、养护和管理工作。
3、校园内所有建筑物立面(尤其是学校大、小操场边)的垂直绿化管理工作。
三、绿化管理目标要求
1、根据学校校园文化和校园绿化、美化要求,通过2-3年的努力,将我校校园建设成为真正的“花园式校园”,竭力做好现有绿化美化区域的整治整改、常规管护工作,使校园草坪合理分布,四季有鲜花,乔木和灌木群落化,路树特色化、植物生势旺盛、无明显病虫害的良好生态效果和美化效果。本轮承包管理期为两年。
2、确保人力充足,能及时完成各项植保工作。承包方应确保承包期内,安排在校内工作的专职技术、管理人员1-2名,集中养护期,安排更多人员进场,并能承担学校与绿化美化相关的一些临时性工作。
3、承包方应自备车辆、工具、器械等与绿化、美化、植保工作相关的各项基本条件,并承担其维修、维护费用。
4、管理责任:适时按实际需要浇水、施肥、修剪、除杂草、除病虫害,并将相关的枝叶、垃圾按学校规定送到指定地点,同时做好施工区域的相关清扫工作;在承包管理期内,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在我校校园内新种植的绿化植物,无条件纳入承包管理范围。
5、及时处理枯枝、死树,以免造成安全隐患。
6、及时巡查病虫害情况,施用的农药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限制规定,尽可能避免学生在校内期间进行施药,农药费用由承包方负责。
7、对校内原有的生势不良的树木、灌木和草本植物进行特殊护理,包括施肥、换土、修剪、包裹等作业,且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。
8、对学校校门口、花台和花盆中的鲜花,做好定时养护工作,花期过后,及时更换或新种适宜鲜花,确保校园鲜花常“鲜”。
四、学校提供的条件
1、按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方式,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用。
2、学校负责提供浇灌所需的自来水和电力供应。
3、无偿提供存放工具和工人休息之用的房屋一间,面积约20平方米(现学校花工用房)。
4、为承包方施工和管护人员进出、生活饮食等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(办理进出川师校园卡,在校就餐购买餐票,一人一餐一票)。
五、学校对承包方要求说明
1、承包方要服从学校的管理,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要求,如不服从学校管理,学校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工作人员,情节特别严重、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,学校有权即刻终止与承包方的合作,并视情节向承包方索赔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工作人员的社保、医保、安全管理等由承包方负责,与学校无关。工作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,导致人、财、物损失的,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。
六、投标公司提交管理方案时间
各公司提交绿化管理方案截止期为2015年6月26日下午16∶00,在学校总务处杨江萍老师处报名,并提交管理方案一式五份。
我校将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组织评标会议,对各公司提供的绿化管理方案进行评估,根据各公司提供的人员、机械、技术投入和承包费用要求进行综合评标,选择承包单位,并签订相关合同,及时进场接管绿化工作。
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
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